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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业服务业利用外资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北京商业服务业利用外资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作者:韩景华   任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15    更新时间:2010/12/14

20世纪60年代以来,多数西方国家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已居主导地位,到20世纪90年代,服务业产值比重达到70%左右。经济学家把服务业的发展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对大多数经济体来说,服务业是增长最快的部门。

我国2003年对国内行业划分启用了新的标准,颁布并执行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服务业具体划分为以下15个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探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传统意义上的商业服务业是指以批发和零售业为存在形式的商品交易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深化、消费需求的变化、消费方式的变革、技术进步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商业服务业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文所研究的商业服务业是指涉及商务部门主管的商业领域的服务业,主要包括四个门类,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沈丹阳,2008)。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流入服务业的直接投资出现了明显增长。联合国贸发会议《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4—2005年,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的跨国并购中有约60%FDI流入服务业,服务业已成为吸引外资的主要领域。商业服务业中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也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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