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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
作者:北京国际经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048    更新时间:2005/1/25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    入会条件

1、 团体会员:承认学会章程,能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外经贸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机构均可申请加入。

2、 个人会员:承学会章程,能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热心研究国际经济贸易理论和实践的教学、科研人员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业务工作者均可申请加入。

3、名誉会员:为实现学会宗旨做出贡献的海内外团体、个人。

二、入会手续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会,应从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网站

            (www.gjjmxh.com)下载会员登记表,填写后邮寄致学会秘书处;

           经批准后,秘书处将以邮寄的方式发出入会通知书。

、会费标准:

a)      团体会员:企业性会员单位一千元/年,事业性会员单位六百元/年。

b)     个人会员:十元/年。

c)      名誉会员:自愿赞助

四、学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1、   免费向团体会员及部分个人会员(理事)赠送《国际贸易论坛》(双月刊)。

2、   推荐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刊物《国际贸易论坛》及相关专业报刊上刊登相关文章。

3、   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专业论文征文评选。

4、   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参加学会在国内组织的专业培训、研讨会、相关交流活动及出国考察交流、短期培训等。

5、   对参与学会专题调研及撰写学会年度课题的会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6、   免费或以优惠价格为会员提供外经贸业务咨询等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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