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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加强金融服务民企十九条         ★★★
上海出台加强金融服务民企十九条
作者:跨境金融    文章来源:博览财经    点击数:881    更新时间:2019/7/1
    6月11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共提出了19条工作措施,结合上海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包括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同等5个方面。

    《实施方案》注重推动金融市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行业形成合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出了配合推进上海证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民营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发挥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提升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升服务功能等措施。

    《实施方案》注重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提出完善民营企业信贷专项评估指标;对服务民营企业成效突出的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予以体现、对商业银行实施公平信贷专项考核等具体举措。

    通过《方案》,发现提出了许多具体、明确的量化目标。

    货币工具方面,《方案》提出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力争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对支持成效突出的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予以体现,在2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内优先给予流动性支持。

    创新产品方面,《方案》明确将落实“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未来3年内,为优质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200亿元。发挥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信作用,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中信用贷款比重不低于90%。

    引导社会资本方面,《方案》提出从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增加财政资金10亿元补充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同时壮大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实力,推动形成千亿资金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

    此外,《方案》结合配合推进科创板设立等重点工作,提出了相关具体举措: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配合推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民营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相关民营企业发债融资。

    二是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做精做强“科技创新板”。研究设立“文化创意板”。充分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探索境外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方式。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民营企业。从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增加财政资金10亿元,补充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强对初创期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壮大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实力,推动形成千亿资金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保险公司通过投资民营企业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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