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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北京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调研报告         ★★★
北京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调研报告
作者:课题小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30    更新时间:2016/1/26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形成符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格局有利于化解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目前北京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城市病日益严重这些深层次矛盾困扰着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为了化解这些深层次矛盾,《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国际交往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要求北京的产业发展要突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等特点。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将有利于实现首都产业替代升级,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与首都核心功能相适应的产业体系。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北京非首都功能正在加速疏解,大量不符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的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正在迁出北京。在这一背景下,北京服务贸易的结构会进一步优化,北京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业务将逐步迈向高端快速发展阶段,知识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文化贸易等体现首都文化、科技创新优势的重点领域,将成为服务贸易新的增长点。

北京的知识产权贸易规模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是长期贸易逆差。从统计数据来看,2003北京专利使用费、特许费进出口额为5.2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0.42亿美元,进口额为4.84亿美元,贸易逆差为4.42亿美元;2014年贸易额上升到了30.8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2.4亿美元,进口额28.4亿美元,进出口逆差达到了26亿美元,分别占到当年全国的13.2%34.28%12.96%因此如何发挥地区的产业优势,扩大知识产权的出口成为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为此,2015年,我们调研了北京知识产权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

一、 知识产权服务业

 北京目前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公司310家,占全国29%,主要涉及到专利、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机构从业人员4122人, 占全国40.47%。北京市拥有专利人许可证的从业人员有2203人,约占全国的53.44%。截止到2014年底,北京市共有68家专利代理机构在国内设立204个分支机构,提供了全国60%的知识产权服务。 

 北京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收入状况分布平均,2014年营业额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占15%,在3000万至2亿元间占比略高约为21%,企业营业额相对集中在500万至3000万元间,占比达到35%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比例达到29%在调查的企业中,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中超过90%是私人和股份制企业;企业员工人数普遍规模较小,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占比达到40%,大型企业拥有200名雇员以上仅有26%

 

              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人员规模

 

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情况

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即国际收支平衡表服务贸易类别中的专利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专利和特许权交易主要包括专利使用权、非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经营权、经销权、商标、制作方法、著作权等跨国的交易。作为科技、教育、文化发达的地区,北京集中了全国数量最多的科研和教育机构,拥有强大的科研实力,同时也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影视制作、发布平台,以及门类最齐全的出版机构。因此北京的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贸易一直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一)总体情况

    20145月到20155月期间,北京专利使用费、特许费进出口额为35.8亿美元, 其中出口额为2.02亿美元, 进口额33.78亿美元, 进出口差额达31.75亿美元。北京地区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贸易逆差连年扩大。

 

(二)进出口服务产品特征

按照服务产品类型进行分类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关的进出口涉及3大类即与技术创新和工业生产相关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与文化贸易相关的版权交易以及主要与商业相关的商标和品牌。从进口来看,北京专利和专有技术的进口金额最大,主要是专利代理服务和专利技术(包括软件等)的使用费用, 全年22.38亿美元,占全部进口的66.3%左右;版权主要涉及影视和图书版权,进口额为9.57亿美元,占比为28.33%商标品牌使用费进口1.82亿美元,占比为5.4%;从出口来看,专利和专有技术出口额为1.1亿美元,占比为54.47%;版权出口额为0.554亿美元,占比为27.4%商标使用费出口额为0.367亿美元,占比为18.14%

 

 

 

 (三)贸易主体特征分析

在专利和特许费贸易主体分析内资机构占决大部分占比超过70%,外资机构占比为24%,增长很迅速,港澳台资占比4%左右。出口贸易中内资占比为57.9%,外资为34%,港澳台资为7.2%,其他为0.9%;进口贸易中内资占77%,外资为20%,港澳台资2.5%,其他0.5%。由于国内实行严格的准入和作品审查制度,内资机构在电影音像贸易中占有绝对领先,2013年内资机构的比重达到了93.44%,其中出口占81.1%,进口占96.3%

 

(四)行业集中度

北京专利特许费的贸易集中度比较高,在调研期间内,年出口额在1000-5000万美元的企业有8家, 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有19家,  50—100万美元有17家,其中出口前10位的企业出口额占到了全部出口额的76.77%,最大的出口企业占比为15.56%;年进口额1亿美元—6亿美元有5家,5000—1亿美元的有9家,1000—5000万美元的有34家,100—1000万美元的有232家,50—100万的有119家,其中进口前十位的企业占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7.98%,,最大的一家进口比重占到16.7%。这说明大部分的进出口都是由大型企业来完成的。

 

 

(五)存在的问题

1贸易逆差不断增加

    贸易出口下降,进口不断上升导致贸易差额在不断增加。虽然北京拥有众多的科研机构和高技术企业,但是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品牌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出口额较小,而且增长速度不稳定。 在出口行业中, 制造业的出口额最高,达到5974万美元, 但与2013年相比, 却下降了47.2%在出口行业中知识产权代理业的出口比较多,而且是唯一的保持顺差的行业。但是知识产权代理业的出口很特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为国外公司代收的专利和特许费。另外在我们调研期内的第一大出口企业,是一家体育服务的外资公司,出口额达到了3000多万美元,也是属于代收的性质。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所导致,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北京地区的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进口额比较大的原因是代理进口数量大。由于北京有很多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的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品牌的使用权等的购买大多是通过总部来进行的。这与北京货物贸易中大宗商品的进口特点类似。

 

   2缺乏知识产权国际交易意识

除了根据数据进行分析以外我们还走访了一些与知识产权经营交易相关的行业协会了解了一些企业经营中的问题:目前北京地区的很多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一方面不尊重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不了解如何利用本企业知识产权如何在国外市场盈利。国内品牌在国外的认知度较低,影响力不大,企业品牌的运营能力、品牌的管理能力不够,目前品牌推出的企业主要是文化企业,例如动漫、影视剧形象,商标等授权,但规模较小。全国有6家国家级版权贸易中心,其中北京有三家,在图书、软件、艺术品、收藏品、影视等版权交易形成了各自的交易特色。但总体来看,目前全国的版权交易中都存在着法律规范、行业标准缺乏的现象,版权交易与国际主流模式有一定差距,这限制了版权国际交易规模的扩大。

   3、尚未充分重视知识产权服务贸易

 对于如何扩大知识产权的出口,目前关注最多的是如何提高企业或个人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政府也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创新,并且已经取得很多的成果,但是在对外知识产权输出方面却乏善可陈。很多原创技术、自主产品很少在国外申请专利,国内的优秀文化成果也很难对外输出版权。知识产权贸易都是以专利、专有权、版权等交易来完成的,首先在国外获得专利、版权、商标等权利是对外输出的前提。一些科技企业、文化公司虽然有原创发明和创意,但是缺乏知识产权服务的支持,很难在海外获得专利、版权保护,甚至出现被别人抢先申请专利、版权、抢注商标的情况。而国外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积极在我国申请专利、版权等保护,收取了大量的专利、专有权使用费。因此为了促进知识产权贸易出口,必须要重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三、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前景

    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重视知识产权的发展已经时不可待。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北京企业在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一)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常态

当前,外经贸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常态。过去30年,中国企业大规模地承接国外的产业转移,企业有接不完的定单,只要生产就能销售,长期依赖劳动力、土地、资源、环境等低价要素供给,没有品牌、没有核心技术、没有研发能力的企业生存很好。但是,这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后外贸的发展,由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企业国际化发展转向品牌、技术和创新。创造知识产权的价值,获取知识产权资产,强化知识产权权益,将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知识产权服务的国际市场

知识产权不仅有助于企业开拓外经贸业务,而且其本身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球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出口金额为3100亿美元,占服务出口总额的10%左右。同年,全球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出口额为2850亿美元,专利和特许服务贸易规模大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规模。事实上,在国际贸易中,文化贸易更多的体现于版权、影视播映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和特许。

(三)北京企业的发展潜力

当前,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很小,中国企业尚未充分创造知识产权的价值,获取资产,营取利益。进口主要是支付国外的专利、版权使用费和商标、品牌特许费,出口有很大一部分是收取国外企业在中国注册专利、商标的登记、维护等的代理服务费用。中国企业到境外注册专利、商标的进口服务很少,也无法收取境外企业使用中国专利和商标的服务出口费用。专利权利使用和特许服务进出口在服务贸易总额的占比不足5%,出口的占比仅为千分之六左右。北京的发展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不足百分之一。通常,经济发达国家,专利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出口额占服务出口总额15%左右,像美国等知识产权贸易大国,年出口额在1000亿美圆上下,占本国的服务出口总额20%左右。虽然,我们的科技发展、创新能力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有差距,但是相对于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市场规模,北京的知识产权服务贸易依然存在很大的发展潜力。只要我们在科技创新、万众创业的同时,充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贸易性能,普及专利、商标、版权的国际营销知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能力,专利权利使用和特许服务贸易将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课题组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执笔人: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王佃凯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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