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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陆海新通道 看海关推出15条重点举措         ★★★
建设陆海新通道 看海关推出15条重点举措
作者:国际商报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点击数:62    更新时间:2023/8/13

84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介绍近期推出的15条重点举措更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情况。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表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对于深化我国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促进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近日出台了15条重点举措,主要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四方面更好地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更好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

 

 

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一条国际物流大通道,我们这次出台的15条,重头戏就是畅通跨境物流,具体措施包括: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国际铁路联运扩容增量,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平台,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互通,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一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的作用。

 

 

更好打造西部内陆开放高地

 

 

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国家开放大通道,将西部地区从开放末梢变为开放前沿,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开了新大门。我们这次研究制定15条,也将促进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作为一个重点。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在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方面给予支持,加力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平台能级;推动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推动开放平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叠加互促。

 

 

更好服务沿线经贸产业发展

 

 

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将物流大通道、开放大通道的优势,转化为经贸产业发展的优势。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力度,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协定规则享惠,助力与东盟产业合作;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编制中国东盟贸易指数,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更好优化通道发展建设环境

 

 

对外,主要是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优化外部环境。对内,主要是强化新通道沿线海关之间协同配合,形成支持合力。15条中这方面的措施比较多,主要有:深化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一带一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促进企业通关和物流作业一站式办理;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扩大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证书联网核查;强化沿线各关之间在执法监管、便利通关、信息共享、产业培育等方面的互助协作,凝聚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合力。

 

吴海平表示,这四个更好就是此次海关出台15条重点举措的主要内容。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通道沿线海关抓好15条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关长送政策上门,深入企业和基层送政策、听意见、出实招,切实释放政策红利,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贡献海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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