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 政策与观点 >> 正文
《投资便利化协定》达成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         ★★★
《投资便利化协定》达成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李 宁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点击数:70    更新时间:2023/7/18

713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束珏婷积极评价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协定》文本谈判成功结束:中国是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大国,也是投资便利化议题的首倡方。《投资便利化协定》达成对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我国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降低我国企业跨境投资成本,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各方一道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投资便利化谈判是世贸组织规则与时俱进的重要尝试。谈判成功结束并达成《投资便利化协定》,这充分表明,在经济全球化面临多重挑战的背景下,世贸组织成员能够团结一致、共同应对全球挑战,多边贸易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及时回应工商界期待和诉求。束珏婷表示,《投资便利化协定》是全球首份多边投资协定,旨在增强各国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全球投资流动更加顺畅。在当前全球经济不振、需求减弱、投资趋缓的形势下,该协定的达成对改善全球营商环境、增强全球投资者信心,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相关机构测算,《投资便利化协定》若顺利生效实施,可以为全球带来高达1万亿美元的经济增长收益。

 

束珏婷说,值得注意的是,100多个谈判参加方中,70多个是发展中成员,包括中国、巴西、印尼、柬埔寨、尼日利亚、塞拉利昂等。谈判由发展中成员发起,发展中成员还提出和参与联署了三分之二的提案,充分说明推动投资便利化符合时代潮流和成员方特别是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需要,发展中成员已经成为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力量。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