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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农业企业各具特色         ★★★
出海农业企业各具特色
作者:汤 莉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点击数:77    更新时间:2023/7/4

艾瑞咨询依据发展历程、产品特点、经营模式等方面的不同,将纳入样本的农业国贸基地(企业/企业联合体)分为特色集群类、涉外产品类、大供应商类、转制转型类四大类。

 

特色集群类主体指通过土地流转、农业合作社组织生产力量后基于地方特色农产品集中拓展国际业务的企业或联合体。该类主体离农产品特色产区更近,产品具有较强的地域属性,在知名产区以当地一品一业的农产品为基础做鲜品或加工品销售。因为出产产品本身具有特产的属性,因此在经营过程中,该类主体更关注产品本身质量和原产地认证,采用的销售模式也更加多元。中国农业国贸基地中特色集群类农业企业更多从事水果(含鲜品及加工制品)、水产、茶叶、杂粮的进出口业务。

 

涉外产品类主体专攻海外市场,此类主体多为企业,产品研发实力较强,在自身产品链延伸过程中开发出面向海外市场的精深加工食品、保健品或中间品。涉外产品类主体通常已有若干农产品及加工品主营商品,在此基础上延伸产品链,重点面向特定细分市场开发附加值更高的精深加工品。此类产品主要目标客群为海外B端大客户,更注重对标国际化过程管理,致力确保产品的安全可追溯。农业国贸基地中涉外产品类农业企业更多从事食用菌、水产、蛋白制品的进出口业务,农产品加工的精深程度和品类丰富度较高。

 

大供应商类主体通常已经成为国内大型商超、餐饮等B端客户的生产加工供货商,在取得了一定业绩和资质背书后拓展海外市场。此类企业在拓展海外业务时重视知名品牌、跨国企业采购订单的获取,以及目的地市场认证资质的申请。得益于产能、资质和品牌优势,该类主体在市场拓展过程中议价权较另外三类主体更强,偏好通过直销触达客户,或与中间采购商开展大批量订单合作。农业国贸基地中大供应商类农业企业更多从事蔬菜(鲜品、脱水、冻干及其他加工品)、禽类、水产、水果(含鲜品及加工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转制转型类主体主要指在自身转型发展过程中触达出口业务机会的食品厂,此类企业在实际国际业务拓展过程中更偏好传统的订单排产模式,是行业展会的参展常客,往往与跨境食品采购商、境外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特定海外客群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协合作机制。农业国贸基地中转型转制类农业企业更多从事蔬菜、调味料、杂粮及其副食品、添加剂、水产、猪肉品类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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