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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加入WTO十年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的回顾与思考         ★★★
张莉:加入WTO十年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的回顾与思考
作者:商务部国际贸…    文章来源: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点击数:3026    更新时间:2011/4/19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作为WTO成员已近10年,这10年里,我国不但建立起了符合WTO规则要求的经济贸易体制,而且积极利用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改革开放迈上了新台阶。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是我国加入WT0的重要内容,截止到2010年,我国已全部履行加入WTO的所有承诺。当前,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及出口皆已上升至世界第五位,但相对于货物贸易来说,发展水平仍然偏低。因此,审慎思考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的得失,探讨未来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方向及开重点,对如何在保证经济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我国的服务贸易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的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及实施

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我国政府承诺全方位、有步骤地开放服务业市场。在列入服务贸易开放减让表的33项内容中,包括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和物流配送在内的商业分销服务,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以及教育服务等领域的开放度较大;电信,售后服务,视听服务中的电影院建设和经营,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首次列为开放的领域;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行业也进一步放宽了限制。在分地域开放的领域,如金融、保险、电信增值等,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内陆中心城市都列入了开放名单,广州和上海成为第一批开放的城市之一;在不分地域开放的领域,如运输、文教等领域,对外资的市场准入程度也大大提高。根据我国政府在议定书中的承诺,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1-6年内逐步开放服务业市场。

总体看来,我国对服务贸易的开放承诺水平较高,关于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几乎很少有限制,对几乎所有部门都作出了局部承诺,但在自然人移动、商业存在方面限制则稍多。在服务贸易12个领域中,针对9个领域做了具体承诺。在160个细分领域中,针对102个做了具体承诺,明显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承诺水平。2005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进一步加快,对一些敏感行业,包括商业、通讯、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运输等9个领域,约90多个分部门作出了开放承诺。过渡期结束后,我国全部的市场准入承诺的平均数为57.4%,平均比例为38%;在国民待遇方面的承诺的平均数和平均比例分别为57.4%45%,皆高于其他国家。

加入WTO后,我国促进服务贸易开放的步伐逐渐加大,进入服务业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迅速增加,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为了使我国的服务贸易融入世界服务贸易之中,也为了使我国的服务贸易得到更好的发展,依据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成为我国构建服务贸易制度的基础。国务院办公厅于200111月转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无疑对服务贸易的开放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其后,我国政府在关于服务贸易的12大领域中,先后颁布实施了一些相对性政策法规,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截止到2010年,在按WTO规则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个,并承诺将进一步开放11个分部门,涉及银行、保险、电信、分销、会计、教育等重要服务部门,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准入机会。

二、加入WTO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成就

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稳步扩大,运输、通信、金融、保险等服务进出口迅速增长,深化了与贸易伙伴的经贸关系,也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与经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和拉动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近三年来服务贸易逆差明显减少,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

     1、服务贸易国际地位不断上升

     加入WTO以来,我国明确提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致使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26.1亿美元,其中,出口额333.4亿美元,进口额392.7亿美元;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已经达到2868.1亿美元,其中,出口1286.1亿美元,进口1582.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8.7%18.38%19.0%。我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位不断提高。2001年,我国我国服务出口及进口在世界的排位分别为第12位及第9位,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的排位升至第5位,进口也为第5位。虽然已服务贸易大国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国际服务贸易地位已不容忽视。

2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随着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加深,我国传统服务贸易额比重下降,建筑服务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通讯服务等新型服务增速提高,而部分高附加值行业则出现了持续、较快增长,2001年,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的出口及进口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及进口的比重分别为88.6%82.4%2009年则分别降至76%70%2009年我国金融服务及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额占比已提高到42%。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仍为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378.7亿美元,占同期利用外资总量的42%;服务业对外投资236.4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7%

     3、发达国家和地区为我国主要服务贸易伙伴

截止到2009年,我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依次为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与该五大伙伴之间的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68%。其中,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东盟为我国前五大服务贸易出口伙伴,香港、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为我国服务贸易前五大进口伙伴。从主要领域的进出口情况来看,香港及美国分别为我国运输第一及第二大出口市场,所占比重约为50%,旅游出口市场集中于香港地区、中国台湾、韩国、日本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上述四地占有近六成的份额;美国为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最大的出口市场,其次是东盟,2009年我国对该两大市场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额合计占该行业出口总额的一半;香港地区是我国咨询第一大出口市场,其次是欧盟和美国,占比均超过20%

 

主要服务贸易领域前两大进出口市场

 

服务贸易领域

出口

进口

第一

第二

第一

第二

运输

香港

美国

美国

香港

旅游

香港

台湾

香港

台湾

建筑

香港

欧盟

东盟

香港

计算机信息

美国

东盟

欧盟

美国

咨询

香港

欧盟

欧盟

香港

 

三、我国服务贸易开放与国家经济安全

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国际法规,也是推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制度框架。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即是在这一框架下,利用国外服务提供商的资源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在GATS框架下,各国都实施了保护与自由相结合的服务贸易开放政策,即对强势服务贸易部门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弱势服务贸易领域则实行保护政策。如政府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时,优先考虑支持本国企业;政府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通过采取各种隐蔽措施,使本国服务业在国内及国际服务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采取保护与自由相结合的服务贸易开放政策是基于国家经济安全的考虑。经济安全是指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不受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破坏及威胁,其中,外部因素主要包括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对国内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的威胁。服务贸易开放中,关乎国民经济全局的领域主要为战略性资源产业、支柱产业、先导性产业和幼稚产业等。理论界普遍认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建立在技术优势上,同时服务贸易作为无形贸易,难以制定明确的指标对其损害和威胁进行量化分析,风险较商品贸易更隐蔽。因此,不设保护的服务贸易,将使政府失去往昔控制经济的部分权利,服务贸易自由化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

  加入WTO后,我国逐步取消外资进入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电信业和分销行业等领域的数量和股权限制,此外,批发零售服务业、旅行社和旅游服务、运输服务业和仓储服务业等也成为外资进入的主要领域。由于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及各类知识服务业对国民经济有更为深远的影响,而上述产业中国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造成外资垄断的可能性也更大,因此不设保护的服务贸易开放有可能会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基于国家经济安全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双重因素来考量,未来,实施保护与自由化相结合的的服务贸易开放战略,即对部分弱势行业实行保护,对一些实力较强的行业加快开放,应是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的根本准则。

四、未来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的方向及重点

在发展中开放,在开放中发展应是未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大趋势与总方向。目前,我国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消除市场壁垒,强化市场竞争;要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推动重点行业服务贸易发展,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要在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同时,大力促进服务出口,着重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理念和成功经验,推动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具体把握好以下五个重点发展方向:

一是采取有步骤、分层次、分地区的渐进式服务贸易开放策略。首先,应根据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及状况,包括优势、劣势、潜力等,结合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统筹规划并协调制定各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既考虑国际规则,又依据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度和保留度;其次,分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的开放,逐步推进商业、对外贸易、会计、法律资讯的开放试点范围,审慎并适度地实行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开放;第三,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根据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状况,对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区可加快开放步伐,对中西部地区可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开放;第四,对港、澳、台地区可实施优于其他外商的开放政策,甚至可以实施对港、澳、台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全部开放,即享受内资待遇。

二是制定服务贸易开放规则,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要将稳步扩大服务贸易开放作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总方向。要加强对GATSWTO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顺应国际准则要求的服务贸易开放措施。要要对服务市场准入、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增加服务贸易的市场透明度,做到自由化和规范化有机结合。同时,仍要采取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凡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极少数部门或项目,仍应采取禁止的政策,不予开放;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部门或项目,允许开放,但要设定外商进入的股权比例。

三是制定科学的服务贸易开放及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水平是中国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发展来说,发展水平仍然偏低,急需出台具体政策支持服务贸易的发展。随着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通过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来推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的举措应不断加强。尤其是需要制定中长期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稳定企业对发展服务贸易的心理预期,为我国服务贸易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四是借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开放及发展经验。“服务立国”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服务贸易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日本等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各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虽然发达国家实施的都是自由贸易政策,但在服务贸易领域,基本都采取了较多的促进措施,全力支持本国服务业的发展,以努力提升本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中国的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借鉴此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开放经验及政策选择,可以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获得更多助力。

五是构建服务贸易发展新优势。要改变当前传统服务贸易为主的格局,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渐提高金融、信息、专利、咨询等服务贸易的比重,使我国的服务贸易逐渐向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转变,由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要优化服务贸易的结构,当前可重点发展四类服务业,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跨越式发展的支柱。具体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贸、运输、保险、旅游、房地产业;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咨询、信息、中介等专业服务业;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农村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教育培训、公共服务业等。通过构建服务贸易发展新优势,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载《经济安全在线》20112

 

作者:张 莉  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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