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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人民币!
作者:陈 菲(金融监…    文章来源:跨境金融监管    点击数:181    更新时间:2022/10/20

    CNH,离岸市场人民币,即中国大陆之外交易的人民币。我国资本市场由于尚未实现完全开放,造成在岸和离岸市场中的人民币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因此就有了两个代码来做區分。“CN”是中国的简称,CNY代表在岸市场人民币,与在岸市场相对应的就是离岸人民币CNHCNH中的字母“H”最初指的就是人民币第一个离岸市场香港(Hong Kong)。

 

    香港人民币市场最早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

 

    19932月,央行一则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突破了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境的限制,限额虽然只有6000元人民币,但足以促使内地和香港的资金乃至经贸往来有了质的飞跃,人民币随着内地旅游探亲等活动流入香港,成为香港人民币离岸存款,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形态初现。

 

    200312月,央行授权中银香港成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并于20042月在香港推出人民币清算服务,为参与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持牌银行提供存款、兑换、汇款和人民币银行卡清算等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香港的人民币离岸银行业务正式开始。

 

    20063月,推出香港人民币交收系统及人民币支票清算服务,香港人民币业务范围扩大。

 

    20097月,人民银行六部门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在香港加快发展步伐。

 

    2013年,人民币债券业务的发行主体范围进一步放宽至企业,RQFII额度投资主体扩大到所有在港注册的金融机构。

 

    20146月,制订推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迈出的第一步。

 

    201610月,人民币正式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正式接纳为特别提款权(SDR)篮子货币,引发新一轮全球增持人民币资产的热潮,香港再次成为离岸人民币进入境内金融市场的重要枢纽。

 

    202110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让包括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的居民可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今年初,香港特区政府发布《202223年度财政预算案》,准备筹备推出「港股通」南向交易的股票以人民币计价……

 

    时至今日,香港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源源不断地通过多个方面不断拓展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基础功能。

 

 

    一、香港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

 

 

香港一直是内地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境外最大交易对手地区。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内地与香港进出口贸易额为36033亿美元,同比增长289%,其中,内地与香港之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为708536亿元,占比超过30%。香港是中国内地继美国、日本和韩国之后的第四大贸易伙伴, 2021年占全国贸易总额的60%,其中51%的转口货物原产地为内地,而60%则以内地为目的地。香港各类贸易商表现持续活跃,包括珠三角地区港资企业的香港本部、中资企业在香港地区的贸易结算平台、跨国公司区域采购总部等,均推动了人民币支付结算的迅速增长。

 

    202112月,跨境贸易结算的人民币汇入汇款总额为7085亿元人民币,今年1月份这个数字是6994亿元人民币。受资金流入推动,今年1月香港人民币存款为10959亿元人民币,按月增长182%,是继201412月后再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而今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内地与香港进出口贸易额705亿美元,同比下降57%,其中内地从香港进口169亿美元,同比增长90%;内地向香港出口688亿美元,同比下降60%。香港作为内地重要的转口港,转口贸易量下跌。随着疫情放缓,有望在下半年有所改善。以地理位置最近、经贸联系最为紧密的广东—香港贸易为例,广东与香港贸易规模从1997年的27985亿元人民币攀升至2021年的117万亿元,年均增长61%;从贸易结构看,粤港一般贸易进出口快速增长,由1997年的8169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29988亿元,年均增长56%2021年广东对香港保税物流进出口达28164亿元,占粤港贸易的比重为242%,年均增速185%。从贸易主体来看,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也保持了68%的年均增速,规模从1997年的13261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63852亿元,占比从474%提高至548%

 

 

    二、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

 

 

香港一直以来都是国际资本进入内地、以及内地资本走向世界的双向通道。“自由港”地位的确立,决定了香港金融市场上资金自由进出,资本项目不受任何形式的管制。同时香港也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主要跨国银行集团及内地主要银行均在香港经营,客群遍布全球,并均将人民币结算及投融资业务列为主要业务范畴。在香港的监管环境下,开展人民币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其他币种同样管理。香港可以将来自世界各地的资金通过债券通(北向)、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等途径转投内地,同样地,也将源自内地的资金通过债券通(南向)、人民币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RQDII)等方式投资全球。

 

 

    (一)人民币国债与央行票据

 

 

    2009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在香港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国债,带动香港人民币市场快速发展,存款规模从最初的600亿元达到目前约1万亿元。截至202112月末,财政部在香港累计发行人民币国债2380亿,2年期和5年期是发行的主力品种。今年6月,财政部在香港发行2022年首期75亿元人民币国债,得到了机构投资者的踊跃认购。其中,2年期25亿元,认购倍数404倍,发行利率244%3年期25亿元,认购倍数464倍,发行利率255%5年期25亿元,认购倍数509倍,发行利率275%。反映出外部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市场认可度较高。国际投资者主要包括各国欧、美、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商业银行、基金、保险公司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等,投资方式为以配售、一级市场投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参与。

    今年以来,央行在香港成功发行6期共600亿元人民币中央银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6个月期和1年期品种分别发行200亿元、100亿元和300亿元。201810月起,央行通过发行离岸央票(期限在3个月、6个月、1年),回收香港市场的人民币流动性,提高人民币融资成本,辅助稳定外汇市场。近几年,央行常态化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使离岸人民币流动性紧张,做空人民币成本抬升,从而遏制离岸人民币贬值势头。

    以今年322日发行的央票为例,人行发行50亿元6个月期人民币央行票据,中标利率为260%。投标总量超过220亿元,约为发行量的44倍。发行的境外投资者包括美、欧、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央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表明人民币资产对境外投资者有较强的吸引力。

此外,从202110月开始,富时罗素会在之后的36个月内逐步将中国国债纳入其旗舰指数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中国债券在其中的权重为525%。至此,全球三大债券指数公司(另两家为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均把中国债券纳入其旗舰产品。这意味着我国债券已得全球资本之力,为人民币国际化助力。

 

 

    (二)债券通

 

 

    1.在“债券通”业务启动之前,境外投资者买入在岸人民币债券有两种方式:

 

 

    一是境外机构直接投资境内债券市场。2010年先开放给境外央行、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参加行等三类机构(称“老三类”);2015年,扩大至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涵盖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称“新三类”)。  

 

    二是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QFII全称是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意思。所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需要通过证监会、外汇局的审批,证监会审核境外投资者的资格,对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都有严格要求。外汇局通过发放额度控制境外投资者进入的规模,实行额度管理。QFII通常包括境外基金管理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QFII制度就是在经过证监会的审核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外汇局允许的额度内将外汇换成人民币进行境内证券市场投资,并能经过批准后将资本利得和股息等收入兑换为外汇汇出的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方式。

 

    RQFII是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指境外人民币通过在香港的中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投资A股。RQFII制度由QFII制度创新而来,是境外机构用人民币进行境内投资的制度。

 

    2020年,QFIIRQFII制度迎来又一次变革,新政放宽了准入条件,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一是扩大QFIIRQFII投资范围,允许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QFIIR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等的具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二是降低准入门槛,QFIIRQFII准入资格和制度规则合二为一,放宽准入条件,取消委托中介机构数量限制;三是加强跨市场监管、跨境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强化违规惩处,细化具体违规情形适用的监管措施等。

 

    境外投资者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通过QFII/ RQFII,都要先在境内开立托管及结算账户,指定结算、清算银行,交易时需遵循境内市场规则。因此,该两类模式中境外投资者需要投入较多资源,而且受境内商业银行甚至央行等监管机构的审核较严,一般适用于实力较强的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境内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持有债券比例偏低是人民币国际化所面临的短板之一。

 

    RQDIIRMB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即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相当于QDII的人民币版。境内机构投资人可将批准额度内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离岸人民币市场。RQDII可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以人民币计价的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RQDII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不占用QDII额度。因RQDII以人民币为投资货币,因此市场需要位于离岸人民币中心,否则在境外未必能有合适的人民币投资标的。

 

 

    2.“债券通”落地

 

 

    为进一步激发境外中小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的潜力,2017 73日,债券通业务的“北向通”正式启动。其中,“北向通”指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机构(FMI)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南向通”路径与之相反。债券通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合作,实施托管、交易及结算等关键环节封闭管理,模拟境外投资者在境外市场以国际通行的方式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环境,交易过程中的境外投资者并不直接体验跨境流程。

 

    在托管模式上,“北向通”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多级托管结构。内地的上海清算所(以下简称“上清所”)和中央结算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分别与香港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实现互联,从而为境外投资者提供直接、高效的托管、结算服务。以上三者中,上清所、中债登为总级托管机构,CMU为次级托管机构。在实操中,首先,CMU需在上清所和中债登设立名义持有人账户,即CMU需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在上清所或中债登进行总级登记、托管。同时,境外投资者通过CMU成员在CMU开设“债券通”次级账户,由CMU成员持有境外投资者账户。境外投资者通过“债券通”渠道买入债券登记在CMU开设在上清所或中债登的名义持有人账户名下。

 

债券通自20177月开通以来,债券成交笔数、成交量及托管余额稳步增多。2021年全年累计成交72929笔,票面总额64万亿元,同比增长331%。截至2021年底,通过债券通入市的境外投资者共计3233家,同比增长375%。从券种来看,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交投最为活跃。此外,截至2021年底,全球排名前100的资产管理公司中有78家完成债券通备案入市。通过债券通入境的投资者数量大幅增加,债券通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一方面,债券通的“北向通”首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境外机构参与境内市场的交易、托管、结算和外汇风险对冲机制,信息披露制度也逐渐健全,提高了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新上线的“南向通”进一步深化了香港和内地债市的互联互通,加强了两地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同时筑起了风险可控的管道,让境内的资金有序跨境流出,为内地对外开放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渠道和窗口。

 

 

                                         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持债规模及占比变化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Wind

 

 

(三)“熊猫债”与“点心债”

 

 

熊猫债是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外国债券。截至20211231日,熊猫债市场共24家主体累计发行72支,发行规模106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44%815%,发行期数创历史新高。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熊猫债57期,累计发行金额8565亿元,分别占发行总期数和发行总金额的7917%8046%,这表明银行间市场仍是熊猫债发行的主要场所;交易所市场全年发行熊猫债15期,发行金额2080亿元,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2083%1954%

 

    熊猫债发行主体仍以中资背景企业为主,集中在金融、工业和日常消费行业,累计发行金额接近5400亿元。熊猫债发行量大幅上涨主要是由于境外企业在境内外投资的需求有所增长,我国境内债市不断开放,离岸和在岸利差收窄,熊猫债平均发行利率保持稳定,境内债市融资成本迅速下降。

 

    熊猫债面世于2005年,发行主体涵盖:国际开发机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境外政府类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大型境外企业。

 

    另一方面,熊猫债增量也得益于我国逐步统一了熊猫债规则制度,提高了境外机构统筹使用发债资金的便利度。

 

202112月人行联合外汇局发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以往熊猫债资金管理缺乏跨境收付、资金使用等操作规范的问题,统一了熊猫债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等发债的资金管理规则,明确了几下几点:一是简化登记材料要求,境外机构仅需提交“发债资金信息登记表”、“发行相关文件”、“募集说明文件”。二是熊猫债资金可以汇往境外,也可以留存境内使用。留存境内使用的,应符合直接投资、外债等管理规定。鼓励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和使用。三是境外机构可以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境内发债的汇率风险,同时不限制境外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数量和类型。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对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做出了具体条件要求:

 

    a.实际缴纳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b.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c.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d.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e.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规定。

 

点心债(Dim Sum Bonds)是指香港地区发行的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债券,点心债市场与申根债(卢森堡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宝岛债(中国台湾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狮城债(新加坡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等市场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自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了第一笔点心债以来,点心债的发展历程已有15年。截至2021年底,香港地区点心债发行规模55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35%,远高于香港债券发行额增速,也连续三年保持1600亿元人民币以上发行量。从期限来看,近两年内到期的占比超过50%。从挂牌交易所来看,点心债主要在香港、卢森堡、伦敦、法兰克福、新加坡等地交易所挂牌交易。

 

    和熊猫债相比,点心债更具备推广跨境人民币的意义,因为点心债是在海外市场推广了以人民币计价形成的金融资产,可以巩固香港的人民币离岸枢纽地位,助力境内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而且面对汇率风险,点心债以离岸人民币计价,相比于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可以有效控制外币汇率波动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相关案例:麦当劳(中国)公司发行点心债

 

 

    2010年麦当劳成为首家在香港发行点心债的外国公司。麦当劳发行点心债券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点心债的利率很低,当时三年期利率才1%多一点,而香港人民币的存款利率连1%都不到,而且多年以来香港积累了大量人民币,同时缺少投资获利渠道,机会成本为零。二是麦当劳将发债本金用于境内的运营,投人民币用人民币,没有汇率波动风险,即人民币升值时资产、债务同增,反之同降——不因汇率波动而盈亏,并且可以将离岸人民币资金引入境内使用。麦当劳本身就是存在跨境业务的公司,通过发行“点心债”改变了其人民币融资渠道主要依靠境内贷款的状况。境外市场化发行债券,执行效率较高,有利于发行企业抓住市场时机,实现低成本融资。

 

811汇改后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境内外利差收窄,离岸人民币债券优势消失,点心债的吸引力大幅下降,发行规模大幅萎缩。目前点心债市场仍较为低迷,发行主体主要是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政策性银行、香港金融机构,以及少量房地产、工业等非金融企业。点心债的买方仍以境内外大型金融机构或国家主权基金等为主。

 

    2021年末,人行联合发改委废止了2007年发布的《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暂行办法》废止后,不再就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单独设置管理规定,而是采用统一的标准,即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也就是説,境内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境外发债的申请时,根据全口径宏观审慎管理规定计算并报送本机构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人行对其本、外币债券余额进行核准,同时向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年期及以下无需国家发改委备案),发行程序更加简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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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

 

 

    1993年至今,内地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在香港集资超过10,191亿美元。截至2021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有1,368家,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47%,其中包括H股、红筹股及民营企业,总市值约为43万亿美元,占市场总值的79%。截至2021年底,以市值计算(尽管2021年下半年开始港股就大幅下跌回调),香港股票市场在亚洲排名第四,全球排名第七,总市值达54万亿美元。香港交易所的新股集资额达423亿美元,全球排名第四。2021年沪股通和深股通成交总额为76万亿元,同比增长31%;港股通成交额为93万亿元,同比增长高达70%。以沪深港通为代表的资本项目双向投资日益强化,人民币资产成为国际投资者重要投资标的。

 

    20146月,证监会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沪港通正式推出,成立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这是中国开放资本市场迈向双向开放的重要一步。

 

    20169月,《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出台,深港通推出,其原则及设计大致与沪港通相似,为两地股市互联互通增添一条新渠道,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发展。

 

    20224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形成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22 4 月征求意见稿)》。根据主场原则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登记、存管和结算业务,强化风险管理。

 

    今年628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ETF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机制,并将于202274日开始实施。ETF互联互通,将进一步提升A股与港股的流动性。

 

自沪港通、深港通开启两地资金互联互通以来,截至今年628日,北上资金净买入额达171万亿元,南下资金达204万亿元,合计375万亿元。而且在港股市场,南下的资金成交占比逐年增长,从2014年的015%、到2021年已经高达2258%。此次ETF互联互通,将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

 

 

    (一)沪股通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沪/深港通南向证券投资方式,指境内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20144月沪港通诞生,深港通复制了沪港通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于201612月正式启动,至此境内两大交易所均与香港交易所建立了连接机制。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沪股通和深股通,与沪/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方向相反,是境外投资者(含港澳台)投资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即北向投资交易。而近年来,部分内地投资者(占比约1%)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通过沪股通或深股通交易 A 股,这种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因为内地投资者本来就可以直接开立内地股票账户交易A 股,而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就等于混进了实际从境外汇入资金投资A股的队伍,“真假外资”俱存,影响沪/深港通的真实稳健发展;而且由于资金发生了跨境,交易途径也存在较大的资金违规跨境风险。所以本次修订,主要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严格监管“假外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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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港股通交易流程

 

 

    对沪港通而言,联交所在上海成立一家独资公司(联交所子公司),负责接收来自交易所参与者买卖沪股通股票的订单,并将该订单传递到上交所的交易平台以在上交所对盘及执行交易。交易执行后,从上交所收到交易确认将被转发给交易所参与者。

 

    对深港通而言,深交所已在香港成立深交所子公司,负责接收来自交易所参与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订单,并将该等订单传递到联交所的交易平台,以在联交所对盘及执行交易。

 

 

    (三)交易规则

 

 

    1.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达成的交易设有每日额度上限。北向交易及南向交易分开计算,由联交所与上交所/深交所分别监控。沪港通及深港通,南向交易每日额度各为人民币 420 亿元。每日额度按「净买盘」的基础计算。基于此原则,不计额度余多少,投资者随时均可出售跨境证券或输入取消买卖盘要求。

 

    2.交易以港币报价,人民币清算交收。

 

    3.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9:30-12:00/13:00-16:00

 

不同于A股市场的T+1交易制度,港股实行T+0回转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说投资者买入港股当天即能卖出,而卖完股票后第二个交易日才能拿到钱。

 

    4.符合资质的个人在境内证券APP线上即可开户。

 

    所谓符合资质的投资者个人,指个人投资者在账户资产前20个交易日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沪深两市都纳入计算)。所有联交所的交易所参与者、上海交易所会员、深圳交易所会员、香港的结算参与者以及中国结算参与人均可参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线上操作的流程是:

 

    ①投资者提出申请

 

    ②风险测评(适用于首次开户,未做过测评的用户)

 

    ③港股通知识测评通过

 

    ④签署港股通风险提示书

 

    ⑤签署港股通委托协议

 

    ⑥开通港股通账户

 

 

    (四)南向交易的合资格证券

 

 

    港股通并不可以购买所有的港股,而是只能购买交易所指定范围之内的股票。在各类港股中,仅主板上市证券纳入了沪港通和深港通。其他产品类别如创业板股票、纳斯达克试验计划下的股票、交易所买卖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结构性产品、债券以及其他证券不包括在内。

 

 

    四、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投资者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2021 2 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共同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2021 9 月,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业务区域以深圳-香港为主,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存款,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理财产品。

 

在“跨境理财通”推出后,内地大湾区居民可直接投资“南向通”产品,包括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金管局发行的外汇基金债券、当地银行推出的定期存款、当地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等等,也就是说,大家的投资范围更广阔了。

 

对于内地投资者来说适用的是“南向通”。购买“南向通”的重点——

 

1)购买门槛。内地投资者需具有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还需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限额管理。“南向通”和“北向通”的总额度暂定为各1500亿元人民币,目前单个投资者的额度暂定为100万元。

 

3)理财产品类型。根据香港金管局介绍,目前南向通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包括:经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和“非复杂”的在香港注册成立并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债券,以及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

 

 

    五、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

 

 

    香港是境外少数能运营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RTGS)的离岸人民币中心之一,亦是全球少数可支持多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元)RTGS清算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令香港人民币清算具备独特优势。2021年香港RTGS系统交易金额为358万亿元人民币,按年增长266%,连续5年保持增长。

 

    香港清算行无缝连接了人民币跨境支付主渠道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Payment System,CIPS),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清算;在境外对接其他币种RTGS、债券及证券清算系统、其他境外地区清算网络,广泛开展离岸人民币清算。清算行模式是跨境人民币三大清算模式之一,指通过香港、澳门地区等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包含中银香港、中银澳门、中银台北、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等银行,与境内银行传递清算信息,进行跨境人民币的清算和结算。香港清算行不断提升功能,完善流动性管理,吸引其他境外地区银行成为香港清算网络的参加行,加强向外辐射清算能力。

 

    以“债券通”清算为例,CIPS支持债券通结算、清算模式,人民银行指定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债券通项下境内外投资者进行跨境资金清算。对于非CIPS直接参与者,应在CIPS银行类直接参与者开立资金账户并通过其进行资金清算。“北向通”启动之初,由于CIPS二期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各CIPS银行类直接参与者使用CIPS一期的银行间资金调拨报文(CIPS112报文)办理资金划转。为提高清算效率,CIPS二期项目将金融市场类交易中的双边对手业务提前开发,以特殊的付款直接参与者发起(CIPS133报文,称“模式一”)或FMI发起(CIPS135报文,称“模式二”)为“北向通”业务提供专用清算通道,精简了资金处理流程,使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各CIPS银行类直接参与者实现了自动化(截至目前,“债券通”资金清算基本均采用CIPS135报文,CIPS133报文极少被运用)。

 

 

 


 

    在此基础上,2021924日“南向通”业务正式上线。“南向通”整体政策思路与“北向通”相同,即不突破内地和香港现行政策框架,要求参与者遵循内地与香港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不同之处主要是推出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境内外托管行“双托管”两种模式,境内投资者可自由选择不同的模式,也可同时选用两种。前者由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在香港金管局认可的香港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用于记载代境内投资者名义持有的全部债券余额。这一模式之下CMU为总级托管机构,上清所、中债登为次级托管机构,与“北向通”相反。后者由境内托管清算银行(境内主托管行)和香港托管清算银行(境外次托管行)建立托管关系,债券交易完成后,债券名义托管在境外托管行开立在CMU的托管账户。

 

此外,不同于“北向通”以人民币为债券成交后唯一跨境结算货币、兑换环节置于境外,“南向通”允许境内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交易。若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购买境外人民币债券,则达成交易后,应通过CIPS办理债券交易的人民币支付。

 

 

六、CNH汇率机制

 

 

    虽然早在2004年,香港居民个人就能够在当地银行办理人民币存取款、汇款和兑换等业务,但是香港离岸人民币汇率的形成却开始于2010年。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推动下,香港人民币存量迅速增加,为离岸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提供了基础。

 

    20107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允许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参加银行可以无需通过人民币清算行、开设人民币账户,使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都可以开展人民币业务。不过当时香港离岸市场中人民币兑外币的交易相对分散,并没有能够形成相对全面反映交易价格的汇率。2011627日,香港财资市场公会(TMA)正式推出了香港离岸市场中人民币兑美元的即期汇率定盘价,从总体上相对准确反映了香港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平均水平,也进一步推动了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快速发展。

 

    离岸人民币因为市场发展时间短、规模较小,同时受限也较少,受国际因素、特别是海外金融局势的影响较多,能够更充分地反映市场对人民币的供给与需求。

 

    在岸和离岸人民币汇率主要通过两个渠道相互影响:

 

    一是通过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当离岸人民币比在岸人民币弱时,跨境出口企业会倾向于在离岸市场上卖出美元、买入人民币,这会使离岸人民币升值;跨境进口企业则更倾向于在在岸市场上出售人民币、买入美元,又会使在岸人民币贬值。

 

    二是通过NDF市场

 

    NDFNon-deliverable Forwards),就是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是远期外汇合约的一种典型方式,主要用于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货币。NDF由银行充当中介机构,供求双方基于对汇率或商品价格的不同,签订非交割远期交易合约,该合约确定远期价格,合约到期时只需将该价格与实际参考价格的差额进行交割清算,结算的货币是自由兑换货币(一般为美元),无需对NDF的本金(受限制货币)进行交割。

 

    人民币NDF市场是中国境外的银行与客户间的远期市场,即离岸远期交易市场,主要的目的是帮未来有人民币支出或人民币收入的客户对冲风险。但是到期时,只计算差价,不真正交割。结算货币是美元。由于在岸和离岸金融机构都可以自由地在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市场上进行操作,即在岸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在岸人民币远期市场和 NDF 市场进行套汇、离岸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离岸人民币远期市场和 NDF 市场进行套汇,所以二者的套汇行为都会使在岸和离岸人民币汇率趋同。

 

    从整体来看,关于离岸和在岸人民币汇率互动关系的研究,业内大多认为“811”汇改前,在岸市场引  导离岸市场或者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的互相影响关系并不确定,而“811”汇改后,放大了离岸市场对在岸市场的引导能力。人民币离岸汇率市场和利率市场都发生了剧烈波动,报价与在岸市场显著不同,市场化属性更加明显。所以市场普遍认为,在正常时期内,在岸与离岸汇率相互影响;在非常时期内,主要是离岸汇率引导在岸汇率。

 

    相信随着在岸与离岸人民币市场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断加强、建立健全汇率定价机制,两个市场的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和互动发展环境一定可以得到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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