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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监管部门应采取行动 应对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         ★★★
全球金融监管部门应采取行动 应对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
作者:张 莫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212    更新时间:2022/3/30

由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国际可持续金融政策研究与交流网络(INSPIRE)成立的联合研究组(下称“联合研究组”)共同撰写的《央行、监管机构与生物多样性: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行动议程》报告324日正式发布。报告指出,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经济和金融稳定可能构成威胁,全球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必须采取行动,以应对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风险。

 

联合研究组由100多位来自五十多个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学术机构的专家组成。央行绿金网络(NGFS-INSPIRE)生物多样性联合研究组共同主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全球在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方面的行动正得到加强。本研究组的报告表明,央行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应该包括应对多样性带来的金融风险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生态友好领域。央行和监管部门在落实《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上可发挥重要作用。

 

联合研究组共同主席、伦敦政经学院教授、INSPIRE联席主席尼克·罗宾斯表示,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影响可能与气候变化类似,但到目前为止得到的关注要少得多。现在需要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以合作的方式解决这一威胁,推动建立自然友好型的金融体系。

 

报告认为,经济活动和金融资产都依赖于生物多样性和环境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如果这些服务受到破坏,金融就有可能遭受物理风险。此外,金融系统本身通过贷款、投资和保险等经济活动也影响着生物多样性。

 

报告建议,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应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丧失是经济和金融风险的潜在来源,并应制定相应对策。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将生物多样性因素纳入绿色金融和风险管理战略,并采取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充分考虑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调效应,以及生物多样性丧失对金融和价格稳定的影响。

 

报告还建议,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建立分析和解决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方法和能力。这些能力应该覆盖中央银行、监管部门、市场参与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尤其需要相关的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以实证为基础的研究。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需要评估金融系统对生物多样性丧失所导致的风险敞口和金融风险。具体工作应该包括评估金融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和金融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的依赖度,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建立一套度量生物多样性和相关风险的指标体系。

 

另外,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督机构应探索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监管体系的选项。监管部门应该引导金融机构管理好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风险,尽量减少投资活动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最后,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通过完善的金融政策和基础设施来动员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投资。具体选项包括将保护生物多样性项目纳入绿色金融目录、在设计货币政策支持工具时考虑支持生物多样性和自然保护,在央行和主权基金投资组合纳入对促进自然保护的投资标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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