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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促进消费的意义及举措         ★★★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促进消费的意义及举措
作者:张越、 曾江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点击数:953    更新时间:2020/10/13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对我国经济的供需两侧、就业、物价水平、部分行业及中小企业运行都带来了重大影响,使经济面临下行风险,许多领域的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应坚持推动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的战略性决议的落实,发挥消费在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积极意义,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物价政策、信贷手段等方式支持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的扩大,从而保障我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  消费  总需求

  

2020年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致使全国各地纷纷启动紧急响应,人民生活与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许多企业和商户被迫停产、停业,居民消费活动出现萎缩。可见,这一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经济的总供给与总需求都产生了重大冲击。此外,国际疫情自3月后有愈演愈烈之势,世界多国为防控疫情蔓延采取限制出行、暂停生产的举措,在全球产业链层面甚至有中断趋势,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存在发生长期持续衰退的可能,这将进一步影响我国的经济外部环境和外需,加剧我国所面临经济局势的严峻性。截至6月底,我国本土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且由于全球疫情尚处于攀升阶段,疫情输入压力依然很大,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仍在逐步恢复之中。可以预见的是,此次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且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是消费与就业问题的叠加。因此,我国不仅要通过有序复工复产以恢复经济的正常运行,还需针对疫情下出现的各类新的挑战,采取特定措施来维护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与平衡性。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要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以及“推动消费稳定增长”的工作。在深受疫情影响的当下,上述举措的预见性、长远性和战略性愈发凸显,对未来我国经济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本次疫情影响下的新经济形势

1.经济下行压力增大

新冠肺炎疫情不仅会在短期内减缓经济的运行速度,还可能在长期给宏观经济带来滞后影响,特别是在国际疫情未来走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我国需要做好应对长期经济冲击的准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1~5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3.5%、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4.9%。这意味着构成总需求的消费、投资、进出口各部分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少。据初步核算,我国2020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下降6.8%,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分别下降3.2%、9.6%、5.2%,经济受疫情影响显著。从总需求角度来看,其一,疫情期间商户停业对消费产生了直接影响,虽然网上零售和生活必需品销售有所增长,但餐饮业和其他类型消费品销售则遭遇重大冲击,1~5月餐饮收入同比下降幅度甚至高达36.5%。其二,疫情期间工厂、工地和各类企业停工使得全社会投资额降低,其中工业投资在1~5月同比下降10.9%,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6.3%,降幅都比较明显。其三,许多外贸企业在疫情期间停工,导致1~5月货物出口与进口同比分别下降4.7%与5.2%。在总供给方面,目前受国外疫情输入及无症状感染者传播的不确定性影响,人员的跨地区流动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受限,部分省市复工率不高,企业的正常运营还难以全面展开。2020年1~4月,全国营业性客运量同比下降58.8%,运送人数尚不足2019年同期的一半,货运量同比下降了13.7%;5月,全国营业性客运量也仅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50.7%。在这种背景下,1~5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了2.8%、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了7.7%,第二、三产业的生产遭受明显冲击。而农业生产虽然周期较长,且传统上在春节期间处于农休阶段,但人员和货物流动持续受限也使得部分地区的春耕受到影响,特别是湖北地区。长期中,总需求与总供给的上述突降还可能引致更为持久而广泛的经济影响。由于产业链各环节相互关联、彼此依赖的特点,疫情对服务业、外贸部门等行业的剧烈冲击会在上下游产业形成连锁反应,甚至个别企业、行业的停工或者歇业都会使更多企业面临危机。

2.就业和物价稳定面临严峻挑战

2020年5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9%,较2019年12月上升0.7%,说明受疫情带来的停工停产影响,失业率明显升高。目前,由于疫情防控已出现向常态化、持久化转变的趋势,大规模、密集的人员流动和全面复工复产还难以迅速实现,失业率增高的问题可能会持续存在。从统计数据来看,2020年1~5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涨幅较大,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较多,这一情况既是由于疫情期间物资供应成本上升以及部分居民的囤货、抢购行为所致,也受到长期疫情防控所带来的生产和服务成本上升的影响。后续随着产出下降效应进一步显现,通货膨胀未来仍有持续高企或加剧的可能。另外,反映生产领域价格情况的PPI指数从2019年就持续走低,在2020年初仍然有所下降,特别是5月的PPI同比下降3.7%,说明了复工复产的延后和受限致使企业需求减弱。整体而言,PPI的通胀压力不大,仅呈现结构性变动特征,甚至还面临通缩风险。目前,通胀压力主要集中于居民消费环节,特别是服务业与食品消费部分存在结构性通胀的问题(见图1)。

  

3.部分行业和企业遭受严重打击

从就业方面来看,在此次疫情期间,受冲击最严重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行业,就业人数减少较多。而在各消费板块中,疫情期间在消费总额大幅缩减的同时,受疫情冲击最明显的消费主要是对线下交易依赖较重的餐饮、服装行业以及非生活必需的烟酒、化妆品、珠宝、电器、家具、汽车、装潢等项,这从表1中2019年12月和2020年1~5月的消费数据对比可以看到。虽然疫情期间居民因防控要求而收缩非必要的消费需求只是暂时现象,但这种突发且反复的短期冲击对特定行业和企业的打击却往往是极为沉重的。考虑到春节时期本是消费旺季,长假消费的特殊性又使得后续三个季度中相关行业很难得到充分补偿,因此餐饮、旅游、休闲、娱乐等行业所经受的重创可能具有更为长期的影响。另外,截至5月1日,A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2020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出现季度亏损的企业达到1217家,比2019年增多一倍,亏损占比高达32%,为史上最高,其中机械设备、计算机、化工、采掘、交通运输等行业受冲击最为明显,湖北企业受到深度冲击。相较上市公司,中小微企业在此次疫情中所受影响更为巨大。根据朱武祥等对1509家中小微企业的调查,31.9%的企业预计疫情导致2020年营业收入下降超过50%,27.2%的企业预计营业收入下降20%~50%,营业收入下降预期明显。在这些企业中,37%的企业依靠账上现金仅能维持1个月,31.6%的企业只能维持2个月,17.2%的企业最多维持3个月,生存形势已经非常严峻。

  

4.疫情的全球蔓延使外需不确定性增加

国际疫情在3月后开始进入高峰期,根据专业数据统计网站Worldometer的数据,在北京时间6月28日2时12分左右,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超过1000万。随着疫情的发生与蔓延,各国对疫情的防控力度很难大幅降低,经济活动势必在较长时期内受到抑制。可以预期,此次国际疫情所带来的全球经济影响将是剧烈而持续的,并且经由进出口等渠道对我国经济造成负面冲击。一方面,疫情之下全球总需求和总供给的降低使中国的一般货物进出口面临大幅减少的可能。如表2所示,2020年1~3月的出口下降主要源于中国企业在国内疫情期间的生产和贸易暂停行为,随着后续国内产能的逐步恢复,出口锐减情形已在4月后得到扭转。然而随着其他国家在疫情发生后出现不同程度的生产停滞,我国的货物进口在4月已出现陡降,未来还可能出现更大幅度的下降。另一方面,对于泛半导体、汽车等全球布局的产业链而言,海外产业停摆所造成的供给冲击还可能影响到我国相关环节的生产。2019年,我国加工贸易占货物出口额和进口额的比重分别为29.4%和20.1%。这部分产业在全球供需双双下降的背景下恐将遭遇严重困难,还可能进一步影响到国内的相关配套产业、企业与就业。

  

此外,全球疫情所引发的政治经济变动还会引发国际产业链布局的后续变革。目前受疫情影响,国际政治、经济都出现了严重不确定性,中国所面对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环境未来很可能出现重大变动,如贸易摩擦升级、全球产业链内向化发展以及科技、医药等产业布局受限等。这些变化势必会给我国的外需带来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冲击我国在全球产业链的地位。我国必须以底线思维考虑和应对这一可能,以长期战略性视角对产业系统和经济发展的模式、动力进行调整。目前,虽然中国自身有条件较早推进复工复产,能够对海外部分地区的产能形成替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全球总需求萎缩的冲击,但这种替代效应在中国庞大的出口产能面前仅仅是杯水车薪,很难实质性降低出口面临的不确定性。因此,我国必须具体考虑到国际疫情持续发酵将带来的更多经济冲击,通过内需的启动、增长来对冲外需的巨大不确定性,为相关产业和企业提供更多发展出路。

二、在当前经济发展中促进消费的理论和战略意义

1.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稳定经济增长

一国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三方面来实现。图2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来中国消费需求对GDP的贡献率都接近50%或更高,近五年来还呈现出增长态势。相较而言,投资需求在近十年内对GDP的贡献率则逐步下降,在2014年以后,其贡献作用已明显弱于消费;净出口需求的贡献率相对较低,且波动强烈。可见,目前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大需求中,消费不仅贡献率最高、对经济作用最为显著,也最为稳定。根据发展经济学理论,社会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往往对需求驱动路径的要求存在差别。如罗斯托(Rostow)认为,一个社会在准备起飞、起飞和走向成熟三个阶段,需要有较高的积累水平,投资拉动经济的作用明显;而到了更成熟的阶段后,经济主导部门将转向服务业等消费行业。钱纳里(Chenery)等也相信,随着工业化的推展,经济中的投资率通常呈现先从低到高、再从高到低的马鞍形走势,与此相对的则是消费先由高到低、再由低转高,表现出U形的变化特征。现阶段,虽然投资仍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但消费对经济的贡献比例已开始超过投资,表明中国的需求结构正由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变。这一变化是中国经济在经过数十年的高速发展后,进行经济结构优化、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通常在工业化初始时期和城市化起步阶段,大规模的投资和建设能够有效刺激生产活动、增加供给,从而推动经济迅速增长。但这种投资拉动型增长有其瓶颈,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都达到一定规模后,继续大幅追加投资和扩大供给可能会遭遇市场需求限制。特别是在近年来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的情况下,过度的投资不仅无法被市场有效吸收,还可能会给政府债务带来沉重包袱。因此,在需求约束越来越明显的时期,经济发展应向消费驱动导向转变,以消费增长来消化过剩产能、提高投资效率,使经济增长突破需求瓶颈和外部约束,实现稳定、平衡、可持续发展。

  

然短期内为降低和平复疫情影响,仍需发挥投资对产业发展和就业恢复的直接拉动作用,加大高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有效投资,但是中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条件没有改变,从中长期来看,应当持续提升消费在经济中的比重以及服务业比重。同时,短期中疫情对餐饮、文化等消费行业所造成的冲击亟须回补,外需的巨大不确定性也需要内需市场及时予以替代和补充。因此,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指出“我国内需潜力大,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民生导向,使提振消费与扩大投资有效结合、相互促进”,将促进消费作为新经济形势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之一,这完全符合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结构转型的客观要求。

2.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产生就业效应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居民消费支出不断增长,同时消费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指出,经济的成长往往伴随着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如前述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将经济现代化过程划分为六个阶段,其中在后三个阶段中会逐步出现工业多样化、制造业转向耐用消费品生产、高价值消费品增多等特征。近几年,不少学者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结构特征,判断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高级阶段,或是正处在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换期。而从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来看,全国也普遍步入走向成熟阶段,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几个省区还出现了大众消费阶段特征。可见,我国已处在产业和消费结构转型的关键期。中国既是消费品生产大国,也是商品消费大国,至2018年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仍然不高,耐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的比例偏低,表明还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和升级空间。从表3中的数据可以看到,近年来在中国居民的消费结构中,食品烟酒、衣着这些必需消费品的占比有所下降,而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的消费比重出现上升,已经展现出一定的消费升级趋势,消费支出从生活必需品向服务性项目流动。消费结构的这种转变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以及就业增加,据统计,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已由2013年的38.5%升高到2018年的46.3%,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另外,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以及农村居民向新城镇居民的转化,皆会带来更多的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文教娱乐、交通通信、金融服务等需求,促进相关生产与服务的扩张和繁荣,并催生新的产业增长点。特别是以信息消费为代表的新消费模式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推动电子商务、智能家居、数字家庭产品、数字内容创新等领域的研发、投资、生产、服务不断增加,培育出诸多新兴业态,并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产生深度融合,为产业升级和增长提供新的动能。中国信息消费规模在2018年约达5万亿元,在2019年前三个季度约为4万亿元,带动了2019年前10个月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信息服务收入同比增长22.7%。可见,信息消费相关产业的增速远高于GDP增长水平,有条件成为我国经济未来发展新的引擎,并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消费需求量大幅上升,不仅门店零售大量转到线上,娱乐、医疗、教育、办公等活动也普遍在线开展,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出现了全新改变。对于消费业而言,这种变化中潜藏着大量机遇,随着全社会防控措施的常态化,疫情后的居民消费可能会进一步向信息消费转移,推动相关行业业务扩张和就业增长。

3.促进城乡一体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目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尚未完成,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增长,但消费力始终偏低,特别是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仍然不足。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为27.6%,农村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为30.0%,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且城乡之间仍然存在差异。此外,不同地区的消费结构差别也比较明显,如图3所示,2018年,我国恩格尔系数较高的省份与较低的省份之间的差距甚至超过10个百分点,可见地域间消费结构还很不平衡,许多地区的居民消费仍有不小的优化空间。

  

2008年以来,经过“家电下乡”等扩大内需政策的推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升级,特别是在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移动电话等基础性耐用消费品方面的消费大幅提高,但对汽车、空调、计算机等改善性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数量仍然远低于城镇居民(见表4)。这说明农村消费市场仍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潜在消费需求值得进一步挖掘。大力引导农村居民提高消费力、优化消费结构,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加速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8亿台,销售额达7204亿元,对内需和家电行业发展都起到了强大的拉动作用。这一政策的良好成效印证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巨大潜能。同时,耐用消费品保有量的增加也有利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开启和促进使得城乡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例如,2007年,我国农村居民拥有洗衣机数量约为城镇居民的1/2,电冰箱数量不足城镇居民的1/3;至2018年,农村和城镇居民在这两种耐用消费品的保有量上的差距已不到1/10。可见,促进消费的举措对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具有直接效应,特别是在耐用消费品保有量不足的地区,能够通过增加耐用消费品的数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另外,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的增长也会带动国民消费需求增加。据测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会拉动1.6个百分点左右的消费增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可以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有效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在物质消费达到一定数量水平后,耐用消费品质量和档次的提升、服务消费的普及以及文化娱乐等精神性消费的扩大将成为消费增长与消费升级的主要方向。这些类型的消费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居民消费已开始呈现出追求品质和服务商品比例增加的趋势,消费市场存在升级需要。因此,我国要从产业供给、资源配置、政策引导等多方面培育和促成这部分中高端消费需求,并将这种需求趋势逐步推广至更多地区和人群之中,运用消费手段带领全体人民走向物质与精神内涵都更为丰富的高水平生活。

4.疫情之后我国消费存在提升空间与必要

由以上几方面分析可见,我国目前正处于增长模式、产业系统、消费需求、空间结构走向升级和优化的关键时期,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现代化推进的客观规律皆要求现阶段经济发展重点逐步从投资转向消费、从外需转向内需、从必需性消费转向多元化消费。这是我国促进消费的长期战略性意义所在。另外,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居民的衣食住行等消费需求近年来虽有增长,但相较于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远远不足,有较大提升空间。现阶段制约我国消费需求充分释放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且收入分配在城乡、地域和不同群体间严重不均,限制了居民提升生活质量与扩大消费的能力;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居民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普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储蓄倾向较高、消费意愿不足;三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相对不足,预期收入缺乏稳定性,导致边际消费倾向和前置消费意愿较低。因此,在现阶段,我国面临着经济发展中提升消费的客观需要与社会消费需求释放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宏观战略指导和具体的政策举措来突破制约消费能力增长的上述瓶颈因素,引导并支持消费的扩大与升级。而在短期内,疫情的发生则使得发展消费的要求变得尤为关键和迫切。在此次疫情冲击下,生产的停顿与就业的缩减使得部分家庭收入骤然下降,还有部分居民的预期收入有所减少。这使得疫情之后我国的居民消费不仅会面临收入下降所直接带来的家庭预算减少,还可能受到预防性储蓄需求上升所引致的消费倾向降低影响而出现大幅收缩。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的问题都会给国民经济的复苏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果断采取对策提振消费,回补疫情的短期冲击,并为经济的长期良性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可见,在国内疫情已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控制、全社会逐步推进复工复产之际,稳定经济增长、居民就业和物价水平,帮助因疫情受损行业和企业恢复生产与服务,应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2019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同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要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这一思路无疑是具有高度前瞻性和实践意义的。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鉴于消费大幅萎缩已导致多个行业出现亏损、经济总量蒙受损失,更需要重视消费的作用,以消费稳增长、稳就业,助推国民经济与相关行业的恢复发展。

三、当前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建议

疫情所带来的突发事件性冲击与中国现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长期趋势共同影响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短期内,经济中存在总量下行、消费不振、就业和收入下降、外需动荡、企业生存困难等若干困境,亟须采取效果直接、迅速的消费刺激政策来增强内需动力,并佐以相关财政、货币、价格手段稳定市场需求。而长期中,经济增长模式和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客观趋势,以及城乡、区域间平衡发展的需要,则决定了促进消费的政策必须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全局性、持续性发展,在刺激消费增长的同时还应引导消费结构性升级、完善消费配套,并从根本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为消费的长期优化和增长提供充足的内生动力。

1.强化短期内促进消费的政策,重视“补偿性消费”

在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疫情影响渐趋平稳之际,我国需要重视并扶持居民的“补偿性消费”需求。由于疫情期间社会消费需求普遍受到压抑,在疫情过后的短期内往往会出现对消费的回补现象。根据消费周期规律,疫情平稳后居民活动增加,零售会逐渐回复到原有的增速水平,但由于疫情所带来的就业压力、盈利压力、经济压力也将随之显现,收入预期的不稳定性可能会导致中低收入人群消费意愿下降,因此亟须出台相应的消费政策以增强居民的消费动力,具体举措包括加大消费券的发放力度、优化消费券的设计、强化对低收入阶层和失业人员的保障和救济、引导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据商务部的初步统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170多个地市组织发放了190多亿元消费券,这一措施对于在短期内激发消费潜力,带动消费回补有着重要意义。这些消费券的投向涉及餐饮、百货、旅游、线上消费等多个领域,其中最大部分流向服务类消费,有利于服务业就业的恢复,并对相关产业起到连带的拉动效应。此外,一些地区集中推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培育夜间经济等措施也发挥了良好效果。未来,为进一步促进补偿性消费的释放,国家与地方应继续推出更多针对消费的政策,激发居民的消费意愿,活跃消费市场。对文旅等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的领域,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相关产业恢复活力和秩序,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体验。

2.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合理引导内需

在疫情影响下,一方面,持续的国内防控措施抑制了居民的消费行为;另一方面,国际疫情的蔓延使得外需的不确定性升高,总需求存在大幅下降的可能。为减轻经济下行压力,我国现阶段需运用相应的宏观调控手段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货币政策方面,应在维持物价水平稳定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逐渐引导贷款利率下行,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稳定市场供应。同时,还要在信贷投向上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基建、民生工程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居民的消费升级需求和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从财政政策角度,可以通过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内需增长,包括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发行力度,使资金向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倾斜,以有效投资带动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需求。例如,针对目前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财政政策对5G、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城市建设等“新基建”项目的支持有利于培育相关产业的成长,为信息消费的未来增长奠定配套基础。

3.稳定物价水平

在一定的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倾向条件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在疫情影响下,短期内人员流动不畅、物流成本上升等因素使得物价面临结构性上涨的风险。加之疫情期间许多企业无法正常开工、开业,居民的就业与收入水平都可能出现下降,使经济存在“滞涨”的隐患。对此,政府须运用货币政策和适度的行政管理手段调节市场价格,平抑短期内物价和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的趋势,在保障居民基本供应的基础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使得总需求与总供给免受价格波动的冲击。而在长期内,为逐步降低疫情对价格水平可能存在的滞后影响,应建立稳定物价的长效机制。长期物价调控应以保障民生为主,对于粮油、蔬菜、药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严格管理,必要时进行价格干预,以避免居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在非生活必需的改善型消费领域,则应以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为主导,避免过多干预造成价格扭曲和资源配置失效问题。对较为贫困的群体和地区,还可以通过价格补贴、消费券、收入补助等形式保障其正常消费需求。从宏观政策角度而言,由于疫情影响下的通货膨胀问题主要是来自供给方的成本推动,因此为抑制通胀,政府需采取适当的供给管理政策,对成本压力较大的行业、企业以及农业生产予以适当的税收减免或补贴,减轻其负担,稳定供给水平。另外,在农副产品领域,面对目前疫情防控长期化的趋势,政府要健全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储备和应急机制,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不法行为,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4.针对消费结构性变化,通过政策引导居民消费升级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已展现出两个方向的升级趋势:一是基础性的耐用消费品进入品质升级阶段,二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消费需求增长空间较大。因此,为促进消费结构优化,新推行的消费刺激政策应有别于十多年前的“家电下乡”这类以必需品为主、侧重数量增长的政策,而与社会消费升级趋势协调,重视家电、汽车、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支持节能环保家电和新能源产品的购买,推动数字服务、智能家居、电子商务等领域市场的扩展。具体而言,可以针对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实行税收优惠、购置补贴、“以旧换新”等促进消费政策,并对相关行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营机构参与竞争,从供给端活跃市场,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类,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增长。

5.实施促进消费的相关配套政策

当前,消费的全面推展在我国仍面临着一些环节上的限制,如部分地区服务消费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农村地区消费设施不足、商业设施分布不合理等问题,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打破客观条件的约束,提升消费基础设施的适配性。具体措施包括:第一,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打造区位合理的商业中心、商业圈,并推动现有商圈升级;第二,建设城乡消费融合网络,推动都市圈建设,提升相关交通与物流便利性;第三,改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宽带接入速率;第四,推动生活服务消费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便利店、社区菜店等商业供给。此外,面对疫情中迅速发展的信息消费趋势,国家一方面应加大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如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则要强化对网络平台的监督和治理,加强信息监管,保护居民信息安全,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与定价机制。对于居民在消费升级过程中出现的追求高品质商品与服务的客观需求,应着力引导供给侧进行相应调整,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管控,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与竞争力,尽快完善相关行业和产品标准,培育优质的自主品牌。同时,对有利于提高我国居民生活质量的进口商品和服务,应适当予以税收减免,并对跨境电商零售行业加强监管,引导相关行业健康成长,补充国内高品质商品与服务的缺口。

6.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已位列世界第二,相比之下,人均收入水平虽也大幅提升,但仍然落后于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排名,2018年中国排名第71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不小。从长期来看,消费增长的首要条件是国民收入的普遍提高,特别是要注重缩小收入差距,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首先,应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目前脱贫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疫情的出现又带来了新的困难与挑战。为此,国家须在提供专项扶贫资金的同时,依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持续改善资金的分配状况,使资金能够流向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行业和人群,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重点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育可持续的、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项目,从而改善贫困人群的长期收入。另外,针对非贫困的低收入群体,应重点提高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促进收入分配更多向劳动要素倾斜;同时,增加就业机会,完善社会低保制度,并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收入分配调节,均衡区域发展。只有让低收入群体实现较为稳定的长期收入上升,才能真正释放他们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消费需求,使这部分人群走上消费逐步增长与升级的良性发展道路。其次,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工就业。一方面,国家应重视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加强对农民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的培训,适当增加农业补贴和农业金融支持,并适度调控农产品市场,合理提升粮食等收购价格,以促进农业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另一方面,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各地应为其提供专门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机会,以增加其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同时,还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间迁移的制度性障碍,为农民工向城镇居民转化提供条件,促进其消费潜力的释放。再次,改善居民收入结构,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对于高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而言,应通过金融服务帮助其实现收入的合理保值与增值,特别是要丰富和规范投资理财渠道,并稳定资本市场收入预期。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基于股权、期权的长期激励机制,使员工能够分享企业价值的成长,提高员工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此外,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有助于提升特定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释放其潜在消费需求。

作者简介:张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曾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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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欧洲建设的影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使用不可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