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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眼中的中国WTO合规性         ★★★
美国人眼中的中国WTO合规性
作者:管健    文章来源:国际贸易法评论    点击数:680    更新时间:2019/10/11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二月初左右向美国国会提交一份报告,全名是《Report to Congress On China’s WTO Compliance》(向国会报告中国遵守WTO的情况)。每年的报告大约200页左右,与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的份量相当,打印出来很厚一摞。

    看着打印出来2018年的一大本报告的标题,我理解这是一份关于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和遵守WTO义务的报告,不由的心头一紧。啊,中国有这么多问题?

    翻到报告的第一页Forward部分,它提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这份报告的法律依据是《美中关系法案》第421节,该节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会向国会提交一份关于中国遵守加入WTO承诺的报告,报告应包括中国在多边以及在双边向美国作出的承诺。咦,怎么还有双边承诺?赶紧找到这个法案一看,果然是这么个要求。难怪这么厚一摞!

    读完2018年EXECUTIVE SUMMARY,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报告不仅认为中国遵守WTO规则的记录很差(China's record of compliance with WTO rules is poor),中国也未能满足其他成员关于中国遵守规则,以及支持和追求开放和市场导向的政策的期待(expectations that an acceding member not only will strictly adhere to WTO rules, but also will support and pursue open, market-oriented policies)。嗯,期待(expectation)是个什么鬼?

    我只记得有个法律术语叫合法期待(legitimate expectation),据说在WTO争端解决案例中找不到法律依据,就主张这个合法期待的,通常都会被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鄙视!上诉机构也说过条约解释的目的是要确定各成员的“共同意图”(common intention),并且这个共同意图不能基于条约一方的主观或单方面的“期待”来确定。[1] 反观EXECUTIVE SUMMARY中的结论,连“legitimate”一词都未敢使用,可能是真的心里有鬼!

    报告第一部分长篇大论WTO成员对中国加入WTO的期待,即采取开放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政策。但是,中国并没有接受这一政策,而是奉行“对贸易采取国家主导的重商主义”的“非市场经济体系”,国家仍然控制着中国的经济,并大力干预市场以实现产业政策目标。中国的经济和贸易方式,使得中国在从WTO获得利益的同时,对其贸易伙伴及其产业和工人造成了许多伤害。

    报告第二部分对关注的九个重点领域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一是贸易权;二是进口监管,包括关税、海关、非关联措施、关税配额和两反一保等;三是出口监管,包括出口限制和出口退税等;四是影响贸易的国内政策,包括非歧视、税收、补贴、价格管控、TBT、国有企业和政府采购等;五是投资,包括投资审批、投资限制和外商投资目录等;六是农业,包括关税、关税配额、生物技术法规、SPS、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等;七是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保护、软件盗版、假冐商品等;八是服务,包括分销服务、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网络监管、跨境数据流动和数据本地化等;九是法律框架,包括透明度、法律适用和司法审查等。

    在2019年的中国WTO合规评议中,美国的16个利害关系方提交了评论意见,绝大部分与2018年的报告内容相同或相似。不论是2018年的报告还是今年美国利害关系方提交的评论意见,除了有明确的WTO争端解决案例外,绝大部分都与WTO规则或中国入世议定书无关。报告或这些评论意见大谈特谈的是中美双边中国曾经说过什么,美国利害关系希望得到什么?至于WTO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避而不谈。

    在美国人眼里,似乎根本没有人在乎过中国入世时做过什么承诺,也没有人在乎WTO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只要是美国人想要,但是没有得到的,那都是中国违反了WTO规则。比如,有一个美国的谷物类协会提交书面评议说,中国入世这么多年来,很多工业产品的关税都已远低于约束关税税率(感谢认可),但是针对某些农产品的关税一直保持在约束关税水平(感谢坦诚),他们对此非常的愤慨!还有很多利害关系方包括报告本身大谈特谈中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的措施,比如数据的跨境流动,可是WTO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谈判八字还半撇呢!报告和有些美国利害关系方还批评中国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做法,恍若中国已然是《政府采购协定》成员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遭诟病最多的内容,但是似乎根本没有人在意过,其实TRIPs协定只提供了最低限度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中国是在此基础上呕心沥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是报告和其他利害关系方完全忽视并无所不用其及地抹黑中国!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只要一提国家安全那都是问题,似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经完全忘了美国以国家安全为名干过和正在干的那些事,感觉就差指着鼻子质问你中国也配有国家安全!对于中国的经济体制或模式,在报告和美国利害关系方的眼里,那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神秘力量!

    如果中国的这些做法真的违反了入世承诺和WTO规则,我想中国在过去的18年内被美国告的可能不是15次,起码也要100次以上!当然提到WTO争端解决,似乎是美国最得意的部分,因为美国告了中国15次,它认为10次是赢的,5次是和解了。所以美国说你看中国有这么多问题都被我告了。但是,中国愿赌服输,都认真执行了裁决,美国呢?“分别税率问题”、“外部基准问题”、“目标倾销中的归零问题”等,美国还准备执行吗?当然,美国可能会说,我输那都是法官有问题、上诉机构有问题,所以我要直捣黄龙把上诉机构搞停摆!

    总而言之,这并不是一个中国是否履行入世承诺和遵守WTO义务的报告,而是中国是否满足了美国欲豁难填的“期待”的报告。实际上,中国已经全面履行了入世承诺,并在此基础不断扩大市场开放,但是在美国人的眼里,这还远远不够,管它WTO怎么规定的,我就是想要。

    [1] The purpose of treaty interpretation under Article 31 of the Vienna Convention is to ascertain the common intentions of the parties. These common intentions cannot be ascertained>one of the parties to a treaty. EC — Computer Equipment, WT/DS62/AB/R, WT/DS67/AB/R, WT/DS68/AB/R,para. 84. 

    作者简介:管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伯尔尼大学世界贸易学院国际法与经济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管健律师于2005年加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于2016年加入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管健律师专业从事WTO和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理论研究,包括反倾销、反补贴、WTO争端解决、贸易壁垒和贸易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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