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收发货人一栏,对于AEO互认国家(地区)企业的,填报样式确定为:“国别(地区)代码+海关企业编码”。
-
运输方式一栏,境内进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的货物,需填报“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代码H)。
-
随附单证及编号一栏,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随附单证编号”栏填报格式修改为“<优惠贸易协定代码>XJE00000”。
-
标记唛码及备注一栏,办理固体废物直接退运手续的,填报“固体废物,直接退运表XX号/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XX号”。
-
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一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进口属于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货物的,填报“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和“是否符合价格承诺”等计税必要信息。
格式要求为:“|<><><><><>”。“|”、“<”和“>”均为英文半角符号。第一个“|”为在规格型号栏目中已填报的最后一个申报要素后系统自动生成或人工录入的分割符(若相关商品税号无规范申报填报要求,则需要手工录入“|”),“|”后面5个“<>”内容依次为“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如无原厂商英文名称,可填报以原厂商所在国或地区文字标注的名称,具体可参照商务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相关公告中对有关原厂商的外文名称写法)”、“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是否符合价格承诺”。其中,“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填写实际值,例如,税率为30%,填写“0.3”。“是否符合价格承诺”填写“1”或者“0”,“1”代表“是”,“0”代表“否”。填报时,5个“<>”不可缺项,如第3、4、5项“<>”中无申报事项,相应的“<>”中内容可以为空,但“<>”需要保留。
-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一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货物,填报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对应的国内地区名称即可,代码不需填写。